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十政发〔2010〕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各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缓解贫困、缩小差距、促进和谐、加快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把扶贫搬迁作为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程来抓,认真落实责任,大力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模式,狠抓工作落实,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扶贫搬迁任务,有效地改善了贫困户生存发展环境,推进了全市新农村建设。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全市扶贫搬迁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郧西县、竹山县为“2009年度全市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1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
扶贫搬迁是解决我市居住在“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方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也是一项重要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全市目前还有1.7万户6.5万人需要扶贫搬迁,有8.2万户33万人需要实施生态移民。尽快解决这部分群众的居住环境问题,对于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扶贫搬迁政策,围绕实施“一统三分”战略目标,继续把扶贫搬迁作为政府实事抓实抓好,进一步创新方式,整合资源,加大力度,提升水平,为完成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加快全市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