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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张家口市察哈尔都统署旧址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张家口市察哈尔都统署旧址修缮工程方案》的批复
(冀文物发〔2010〕107号)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核<张家口市察哈尔都统署旧址修缮工程方案>的请示》(张文物发〔2010〕3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所报补充方案,对察哈尔都统署大门、大堂及耳房、二门及耳房、二堂及耳房、正房、厢房进行原状修整;对大门倒座进行复原。

  二、工程施工请具有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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