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保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保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冀财建〔2010〕180号)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河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建〔2009〕283号)规定,现就2010年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2010年第二批省级环保“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为2008、2009两年度建成并交付使用、通过有关机构验收合格、具有完整财务竣工决算资料的环境保护项目。具体包括:
  1、区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项目。
  2、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项目。
  二、不予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的环保项目;
  2、改扩建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即“三同时”项目或属于“三同时”配套应建而未建的项目;
  3、单纯扩大产品生产能力的技改项目;
  4、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5、河道美化整治项目。
  三、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按所辖县(市、区)个数的50%申报,直管县每县限报一个项目,多报不予受理。
  四、奖补标准
  按不超过环保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奖励。
  五、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和直管县请严格按照《河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筛选,择优申报。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营业执照、可研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等)务求完整、真实、准确,并(附电子版)于2010年7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环保厅,其中一份报送省财政厅、两份报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将于2010年7月31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封闭式评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
  联系人:刘运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