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10.《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
11.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调度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
12.《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技术进步、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方位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2005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重点工业企业、非发表调查的非重点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减排计划编制重点以各项工程措施为重点辅之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通过编制计划,将年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并明确完成时限。
5.可达性原则。结合全省产业结构特征、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等实际,在综合考虑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污染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一致,各项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二、现状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08年全省COD排放总量为74567吨,比上年下降1.26%。其中工业排放量37329吨,占排放总量的50.06%;生活排放量37237吨,占排放总量的49.94%。其中黄河流域COD排放总量为5.71万吨。
2009年全省COD排放总量76133吨,比上年增长2.1%,其中工业COD排放量39253吨,比上年增长5.2%,占排放总量的51.56%;生活COD排放量36880吨,比上年降低1.03%,占排放总量的48.44%。其中黄河流域COD排放总量为6.2万吨。
(二)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2008年全省SO2排放总量为134807吨,比上年增长0.66%。其中工业排放量126081吨,占排放总量的93.53%;生活排放量8726吨,占排放总量的6.47%。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5.65万吨。
2009年全省SO2排放总量135698吨,比上年增长0.66%。其中工业SO2排放量127275吨,比上年增长0.95%,占排放总量的93.79%。生活SO2排放量8423吨,比上年降低3.47%,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6.21%。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5.2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