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市教职发〔2009〕7号)
市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引导和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陕西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结合2009年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及各学校的办学状况,经认真研究,现就2010年市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资格的认定情况通知如下:
一、允许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等23所学院2010年招生;
二、西安东方科技培训学院等9所学院取消2010年招生资格;
三、西安中医药专修学院等4所学院停止一切办学活动。
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学校管理,严把招生关口,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允许招生的学院,要充分认识自身办学中的不足,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向更高目标迈进;停止招生的学院,不得私自招生,否则将依法严处,决不姑息;停止办学活动的学院,不得开展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任何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
附件:2010年西安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资格认定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西安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资格认定名单
一、允许招生学院(23所) |
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 | 西安工业科技专修学院 |
西安联合职业培训学院 | 西安导游培训学院 |
西安骊山科技专修学院 | 西安音乐舞蹈专修学院 |
西安生物医药技术专修学院 | 西安电子科技专修学院 |
西安华西专修大学 | 西安大众汽车培训学院 |
西安京华专修学院 | 西安东方旅游管理专修学院 |
西安科技职业专修学院 | 西安科技培训学院 |
西安博雅专修学院 | 西安曲江文化培训学院 |
西安军旅艺术专修学院 | 西安科技创新专修学院 |
西安信息机电专修学院 | 西安网络科技专修学院 |
西安培明进修学院 | 西安电力科技专修学院 |
西安航空旅游培训学院 | |
二、停止招生学院(9所) |
西安东方科技培训学院 | 九三西安科学技术培训学院 |
西安海文培训学院 | 西安成人教育培训学院 |
西安高新培训学院 | 西安信息管理专修学院 |
西安广告专修学院 | 西安公关外事专修学院 |
西安教育科学培训学院 | |
三、停止一切办学活动学院(4所) |
西安中医药专修学院 | 西北电子信息专修学院 |
西安东方培训学院 | 西安文博科技培训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