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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局: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年,为全面检查验收各地农业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农政发[2010]1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各地农业部门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法制机构要加强指导、主动沟通、密切配合,与有关业务部门一道把工作做好、做实。

  2、认真开展自查。各地要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对照《农业系统“五五”普法检查与验收指导标准》认真开展自查,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各地的自查情况,请各设区市农业(水产)局于6月15日前书面报厅政策法规处。6月下旬-7月,我厅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到有关市、县农业局抽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对发现的普法先进典型,将及时向农业部推荐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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