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农业生产督导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切实做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切实抓好当前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异常天气对春耕生产的影响,抓紧落实扶持当前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确保春季生产顺利开展,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开展为期一周的春季农业生产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1、督促检查粮食生产“四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2、做好早稻秧苗供需的调查摸底,组织协调秧苗余缺调剂,杜绝出现因缺秧而双改单,甚至撂荒的现象;督导农民加快春插进度、插足基本苗,确保早稻栽插面积不减少。
3、指导农民搞好早稻田间管理,栽前普遍施好送嫁肥,打好超级送嫁药;及时转入早稻大田管理,早追苗肥,促进苗情升级转化。
4、指导农民搞好春熟作物后期管理,适时收获,搞好销售。
5、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红薯、棉花、花生、芝麻、蔬菜等主要粮棉油菜作物的春播工作,充分利用耕地资源,杜绝抛荒撂荒现象。
6、督促检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督导时间 4月23-29日
三、分组安排
共分8个督导组、20个督导小组。每个督导组由1位厅领导负总责,并具体带1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督导2个粮食主产县。具体分组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及相关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当前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选派工作认真负责和业务熟悉的干部协助开展督导工作。同时,要及时提供有关春季农业生产材料和数据资料,确保各项督导任务圆满完成。
2、各督导组要深入粮食主产区,深入基层、农户、田间地头,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访谈、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座谈会商、情况分析等形式,详细了解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督导期间,每个督导小组要及时(当天)反馈督导情况,督导结束后要提供督导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