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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农经处、江西农业厅计财处、江西农业厅科教处关于抓紧做好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农经处、江西农业厅计财处、江西农业厅科教处关于抓紧做好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为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改善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工作条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国家通知精神,今年国家将安排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支持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按照国家对申报对象为已改革到位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必须是业务范围包括种植业和农机化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农民培训等综合站的要求,经研究,今年的项目建设确定在兴国、新干、安福、万载、武宁、靖安、铅山、金溪、湘东、南昌10个县建设60个乡镇农技综合服务站(见附件)。为做好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补助标准

  (一)建设内容。(1)修缮或新建业务用房,包括办公用房、服务大厅、培训教室、检验试验用房。(2)配置仪器设备,包括办公、检验试验、培训等仪器设备及科技入户交通工具。具体建设参考标准参见附件一。要按照整合资源、注重实用、填平补齐的原则,充分利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现有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标准搞形象工程。

  (二)投资补助标准。中央对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站建设给予定额补助,每个乡镇站定额补助20万元。

  二、项目申报程序

  各有关县农业局根据项目建设参考标准和编报要求,组织编制县级实施方案,报县发改委审批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由县发改委与农业局两家联合上报省发改委、省农业厅,报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备案,资金申请报告须附批复文件。

  请各地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5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省发改委、省农业厅。

  特此通知。

  附件: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参考标准(略)
  2、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项目县乡镇名单(略)

江西省发改委农经处
江西农业厅计财处
江西农业厅科教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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