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建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库的通知
(赣牧局[2010]40号)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
为落实
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好兽医实验室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质量,我省拟组建“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专家库”,请各设区市组织推荐本系统的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专家库成员的推荐和遴选按照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各设区市按条件推荐2名专家,以市本级为主。
二、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二)具有兽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兽医高级技术职称;
(三)具有相应的兽医实验室工作经验,至少从事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工作5年以上;
(四)熟悉与兽医实验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五)身体健康;
(六)单位同意、本人自愿参加兽医实验室现场考核工作,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