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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信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和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信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评选和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黑信机党发〔2010〕8号)


机关各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局机关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召开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以激励各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省直机关工委也将在“七一”前夕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暨“先优”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评选条件。1、坚持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突出党组织思想建设。2、努力构建学习型党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提高处室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方面成效明显。3、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政治活动。4、支部班子核心作用突出,务实清廉,有凝聚力和战斗力。5、党员干部团结协作,精神面貌好,业务工作成效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1、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模范履行共产党员义务,在关键时刻特别是在“急、难、险、重”面前临危不惧,岗位工作出色,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做斗争。4、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1、热爱党务工作,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走在前。2、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3、积极推动党建工作改革创新,有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务工作者形象。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评选和推荐办法

  (一)局机关先进党组织评选办法。局机关先进党组织评选比例按50%左右掌握,全局各党支部,拟由各支部推选出7个先进党组织,局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局机关“两优”评选办法。支部党员人数在5名以下(含5名)的,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1名;支部党员人数在6名以上10名以下(含10名)的,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支部党员人数在11名以上的,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三)省直机关“先优”推荐办法。经协调同意我局向省直机关工委推荐1个先进党组织、1名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条件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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