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有关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利用国外贷款项目;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承办对外经济交流合作的相关工作。
(五)农村经济科
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安排农业、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扶贫工作等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业、海洋与渔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下达农林水利等投资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配置与节约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工作。
(六)社会发展科(高技术产业科)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组织拟订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上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及相关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七)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特区体制改革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产业协调科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和各专项规划的制定;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和推广应用;协调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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