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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的批复
(桂价费〔2010〕233号)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2010年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按学分收费的请示》(桂建院报〔2010〕37号)悉。鉴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经教育部审批和备案的2010年度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新增高职高专专业的通知》(桂教高教〔2010〕29号)已批准你院新增铁道工程技术等4个高职专业,为促进我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新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9〕3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2010年新增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2010年新增铁道工程技术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为153元/学分,毕业总学分为147个;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文秘方向)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为145元/学分,毕业总学分为151个;计算机系统维护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为140元/学分,毕业总学分为155个;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高职专业培养费学分收费标准为150元/学分,毕业总学分为156个。

  学生自愿多修课程或攻读第二个专业文凭的,所修课程或专业按其课程或专业学分数和学分收费标准收费。学生正常考试不及格的,可免费参加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学生自愿参加重新学习的,按所修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的70%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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