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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0]10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七月九日

  汕头市造纸行业污染整治方案

  今年3月,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对我市造纸企业进行督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保手续不齐、偷排或预留偷排管路、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或不正常运转致超标排污、“小造纸”关停不彻底等环境违法行为,据此,环保部近日发文,将我市造纸企业环境违法案列为2010年环保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要求我市对全市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查处,并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督办任务。在挂牌督办期间,环保部暂停我市新建、扩建造纸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
  为按期完成环保部下达的督办任务,推进我市污染减排工作,制订本污染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本次造纸行业污染整治范围以环保部督办文件点名所列违规企业(澄海区海德造纸厂、振业纸品厂、锦盛纸业有限公司、乐华纸业有限公司、溪南魏援造纸厂、广利造纸有限公司;潮阳区辉星纸品实业有限公司、恒欣纸品厂、伟佳造纸厂;潮南区井都彬湖造纸厂、井都湖西亨联造纸厂、井都丹凤造纸厂;龙湖区华氏纸业有限公司、金平区飘合纸业有限公司)为重点,涵盖全市所有造纸企业,包括废纸再生造纸和原浆造纸在内的在产制浆造纸企业,以及停产、半停产企业。
  二、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造纸行业污染整治从本方案下达之日起至今年11月底。其中:
  7月份为检查准备阶段,由环保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辖区内所有造纸企业逐个进行调查,查清存在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并下达整治任务。
  8-10月份为整治验收阶段,各区按规定要求开展污染整治,对照整治标准对完成整治任务企业进行验收,条件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市有关部门加强抽查督办。各区确保按期、力争提前完成辖区内所有造纸企业整治任务,整治完成后上报市环保局复查。
  11月份为关停追责阶段,对整治无法通过验收的企业坚决关停,对整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全市整治任务完成后由市环保局上报环保部申请验收摘牌,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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