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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蒋堂至罗埠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金华市婺城区蒋堂至罗埠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222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金华市婺城区蒋堂至罗埠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10〕126号)及金华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为婺城区的重要干线公路,连接46省道、虹戴公路、白汤下公路,也连接蒋堂、罗埠两镇,现有公路为四级公路,已不能适应目前的交通量增长需要。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婺城区的路网结构、推进区域城市化进程、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符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和《金华市公路水运交通建设规划》(2001~2020)。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该项目起点位于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与白汤下公路相接,终点为罗埠镇,与46省道相接,路线长约8.9公里。
  该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0.93亿元,建设资金除由省交通运输厅给予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婺城区政府负责筹措。项目由婺城区交通局组织实施。
  四、其他
  在可研阶段深化线位论证,优化与交叉路线的设计,重点研究老路拼宽路段的结构设计方案,注重沿线植被保护。据此开展土地预审、项目选址、环境保护等前期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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