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主要任务的通知

  、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保
  障
  措
  施
3.完善投融资政策。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
  的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在确定投资
  重大项目时,单列循环经济项目计划,对循环经济
  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给予直接
  投资、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制定政策引导
  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循环经济项目。开展形式多样
  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拓国际援助渠道,争取利用
  国际资金和技术援助及优惠贷款,支持循环经济发
  展。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委
  省财政厅
  省政府金融办
各有关部门
  各市州
 (二)
  政策
  保障
我省推进循环经济
  发展政策
4.完善废弃物利用政策。鼓励企业循环利用资源,
  鼓励发展资源再生产业。废弃物排放单位要向利用
  单位提供必要的条件,以便利用。对未经加工的废
  弃物,不得向利用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对经过加工
  处理的废弃物,按照利用单位效益远大于排放单位
  效益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排放单位方可收
  取一定费用。利用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及财政资金补
  贴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利用废弃资源生产
  产品的项目。企业利用废弃物生产的产品,按照国
  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
省商务厅
省工信委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各有关部门
  各市州
 5.完善政府采购政策。研究制定政府绿色采购的政
  策措施,将节电、节油、节煤、节水、节材、资源
  综合利用等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政府优先采购
  绿色产品,简化包装,减少一次性产品的使用,引
  导和鼓励绿色消费,在全社会营造健康节俭文明的
  生活消费理念。

省财政厅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工信委
各有关部门
 (三)

  管理
  保障
1.完善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制定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合理确定甘肃省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数量,对超标排放企业给予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严惩。逐步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开展排污权转让交易,使环境容量得到优化配置。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信委
各有关部门
  各市州
 2.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严格征收各类资源有偿使用费,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制度。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严格足额征收排污费,促使企业主动治理污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制度,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支持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涵养区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生态产品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

  省国土资源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

  省环保厅
各有关部门
  各市州

  四
  、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保
  障
  措
  施
(三)
  管理
  保障
3.健全废弃物回收制度。明确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在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的责任,工业废弃物和产品包装物由生产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建筑废弃物由建设和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垃圾的回收处理,由当地政府负责,排放单位和居民缴纳集中处理费用。
省商务厅
省工信委
  省建设厅
  省环保厅
  省供销社
各有关部门
  各市州
4.推行押金返还制度。在省内循环经济试点城市推行干电池、饮料罐、包装材料回收处理押金返还制度,积极探索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促使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保护环境责任的有效机制,达到回收处理或安全存放废品的目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