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出水经提灌站送至石林乡灌溉农田,实施排水灌溉农田项目,预计2010年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26万吨。

  以上合计,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151万吨。

  (2)重点排污企业深度治理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减排

  根据全市2008年、2009年安排的重点排污企业深度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0年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422万吨。

  2.产业结构调整减排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关闭落后产能项目17个,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918万吨;通过关闭污染严重的3家畜牧养殖企业,可新增化学需氧需削减量0.0249万吨,合计新增减排量0.1167万吨。

  3.清洁生产减排

  淇县殷都化工厂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废水重复利用率达90%以上,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05万吨。

  通过以上措施,全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排量预计为0.3149万吨。

  (二)二氧化硫削减方案

  1.工程减排

  截至2008年1月,全市4家重点火电企业8台机组已全部安装脱硫装置并通过168测试验收。其中,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和鹤煤集团热电厂1号机组脱硫工程将在2010年结转减排量,可分别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1.082万吨和0.1343万吨。合计减排1.2163万吨。

  2.产业结构调整减排

  2010年,通过关闭淇县恒力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可减排二氧化硫0.1109万吨;关闭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2号机组,可减排二氧化硫0.0343万吨。合计减排0.1452万吨。

  通过以上措施,全市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量预计为1.3615万吨。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没有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区政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市污水收水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规范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减排作用。对擅自停运设施、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厂,征收超标排污费并限期整改。

  (三)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加大畜禽养殖、造纸、制药、化工、淀粉行业和二硫化碳行业污染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污染减排。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