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强化旅游景区点和工业园区的综合应急队伍建设。要根据旅游景区点和工业园区的规模,整合现有力量,有针对性建立一支应急救援队伍。旅游景区点要发挥导游讲解员、安全员、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作用,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工业园区及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一支由企业保安、物业管理员和职工组成的专职或兼职综合应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要建立应急力量和资源共享机制,组织跨企业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园区整体应急救援能力。
(四)切实加强学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市各类学校都要各组建一支由教职员工、物业管理员、学校保安和学生相结合的兼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强化广大学生应急意识,增强其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还应根据需要为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三、加强全市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研究分析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发生频率和造成损失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山区水旱灾害的实际,依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等组建防汛抗旱专业突击队伍,村委会要组建由村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村防汛抗旱队伍。已组建的防汛抗旱队伍要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进行整合完善。防汛抗旱队伍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开展汛期巡堤查险、险情处置、人员安全转移和干旱紧急情况下应急供水等,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托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地质灾害危害点防灾责任人等组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主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趋势分析,指导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信息,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应急队伍要加强平时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努力把隐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托人工增雨、防雹、防雷等气象灾害专业技术力量,并会同民政部门组织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信息员、民政信息员、气象灾害危险区域防御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承担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组织群众转移和避险,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三)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以专业森林消防力量为骨干,充分发挥林业企事业单位、民兵、基层干部群众等力量作用,组建森林消防队伍。从事大面积森林资源培育的企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应建立森林消防力量。要建立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的联动机制,加大对基层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建设的投入,加强扑火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