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有效实现途径和载体,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浙江省医学检查诊疗中心以建立起覆盖局域、整合共享人力、技术资源,建设集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病理,以及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等为一体的医疗服务公共平台为主要目标,有效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医疗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近期,以部分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装备为切入点,整合厅直属医疗机构的科研、技术、人力、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依托相关医疗机构,建立起若干个医学检查诊疗分中心,实现大型医用设备的共建、共享、共管,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医疗资源的整合优化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二、主要职能
整合医疗资源,按照集中配置、集中使用和集中管理的原则,指导建立全省性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病理以及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等分中心;指导各分中心建立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协调解决成员间相关事宜;促进各专业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对各分中心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