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自2010年5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为前期准备、入户核对、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订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入户核对阶段(2010 年6月16日至7月31日)。携带常住人口入户核查表、境外人员底簿以及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常住人口中重户重口、人户分离(人在户不在)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户口待定人员、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2010 年8月1日至8月31日)。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对常住人口中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对工作中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应当在认真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中一个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户口;对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的,要依法注销其户口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户口待定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 年9月1日至9月30日)。做好集中整顿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要采取自查、抽查等方法,逐级总结验收。9月30日前将户口整顿相关数据及人口资料清单报送同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经费保障
户口整顿工作是人口普查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不可缺少的重要步骤和阶段。户口整顿工作所需经费必须纳入人口普查经费预算,由同级财政足额予以保障。其他相关部门经费纳入各部门预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口整顿是保证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特色,对加强和促进户籍登记和人口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户口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和户口整顿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务求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