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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0〕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教育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校园安全形势分析和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要认真吸取近期在部分省市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深刻分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一)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改进安保工作。要确保安全检查无遗漏、全覆盖,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工作不改进不放过。各级综治、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实效。通过安全大检查,着力把各类不安全、不稳定问题解决在事发之前,着力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二)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省各级综治、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迅速解决;对超出自身职责的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提出科学合理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

  (三)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重点治安问题。综治、公安、教育、文化、工商、城建等部门要严格校园周边商业网点、摊点管理,认真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非法经营的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要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等有关规定,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游戏厅、网吧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等行为。坚决查处校园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摊点,坚决铲除学校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状况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单位,要挂牌督办,限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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