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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罗奇峰等76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罗奇峰等76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湘司许〔2010〕53号)


罗奇峰等76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和娄底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附件: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76名)

  二○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
律师执业申请人名单
(共76名)

  罗奇峰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朱望锋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张金源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李小阳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肖冬梅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彭争光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凌如旭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曹鑫鑫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罗卫红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戴跃辉   湖南晨晖律师事务所

  曾导军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廖 凯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刘 江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周贵芳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李 鹏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刘 帆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赵冬香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贺 玲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黄智娟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付 盾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邓 勇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唐全民   湖南宇能律师事务所

  曾 婷   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

  李朝红   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

  张志红   湖南泰涟律师事务所

  晏 鑫   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

  邹梅生   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

  刘卫锋   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

  刘新建   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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