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我省将根据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只在1年内本地区(云南省行政区内)评审中有效。
七、在报名、考试、评审中,如有弄虚作假,违反会计法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评审规定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评审资格或由发证机关收回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评。
八、考试用书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推荐用书,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需要一并订购。
(二)中国会计学会根据新大纲组织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10)》,考生可在报名时根据需要自愿订购。
各地各报名点不得自行搭售或推销其他渠道的考试用书和辅导材料。
九、用书领取
考生在预定教材后,凭订书收款收据在报名点领取。
十、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会计考办、云南省会计学会的名义编写、出版、翻印、复制或者推销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辅导班。
十一、需要查询2010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的人员,请于考试一个月后登陆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云南省财政厅网站或到当地报名点查看。
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网址:www.ynrsks.cn
云南省财政厅网址:www.ynf.gov.cn
云南省会计考办地址:昆明市五一路164号云南省财政厅,电话:0871-3637375。
附件2: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序号□□□□□□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住宅和手机)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学历(只填符合报名条件学历)
|
| 毕业时间
|
| 毕业学校、专业、毕业证号
| |
从事会计
工作时间
|
| 会计工作年限
|
| 会计从业
资格证号
| |
取得会计师资格时间
|
| 取得方式
(考试或者
评审)
| | 会计师
证书编号
| |
是否破格
|
| 破格条件
| |
报考科目
| | 通讯地址
邮 编
| |
承诺书
我承诺表内内容均为真实内容,所提供证件均为真实、有效证件
考生本人签名:
|
单位意见
| (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报名经办
人员意见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