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灾区重建工程中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所需建材的计划编制,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及时向省经委和交通部门提供材料采购、运输计划和信息。其他工程如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分别由各专业厅局编制物资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及时向省经委和交通部门提供材料采购、运输计划和信息。
7.省民政厅:负责灾区群众和参建人员生活等方面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及时向交通部门提供物资运输计划。
8.省财政厅:负责按玉树重建规划做好运输保障资金争取、落实和结算等工作。
9.省公安厅:负责制定维护结古镇道路交通秩序、保障G214线和S308线道路安全畅通工作方案,设立必要的交通秩序维护站点,配备必需的警力和设备,疏导交通、及时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确保运输通道畅通、有序,会同交通部门共同做好公路超载治理工作。
10.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群众和参建人员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给,及时向交通部门提供运输计划。
11.青藏铁路公司:负责制定灾区重建期间铁路运输保障方案,在客运高峰期通过增开专列、增加运力等方式,保障参建队伍及时抵青返乡。负责西宁北货运站、湟源货运站、海晏货运站、格尔木货运站、平安驿货运站等地公铁物资转运站的建设及物资装卸、仓储等工作,积极协调交通部门做好物资转运的衔接等工作。
12.青海机场公司:负责制定灾区重建期间客货航空运输保障方案,通过增开航班等方式,切实做好参建人员、紧急物资、重要物资和鲜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13.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部队、武警参与灾后重建的运力储备、调配和装卸队伍的组织等事宜。
14.省粮食局:负责组织灾区群众和部队、武警官兵及参建人员面粉、大米、食用油等的供给,及时向交通部门提供运输计划。
15.青海省军区后勤部:根据运输保障协调组的安排,负责做好玉树灾后重建期间驻军部队车辆的调派和管理。
(二)通畅保障
保持G214和S308线运输大通道的畅通是如期建成新玉树的关键。交通部门一要把公路的安全畅通作为运输保障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组织足够的力量加快公路病害处置、危桥加固、路基拓宽,实施保通工程,确保G214、S308线基本满足灾后重建三年运输畅通的需求;二要负责做好玉树灾区重建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发放管理,沿线各公路收费站要开通专用通道,确保灾区重建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车辆的免费快速通行。公安部门要按照结古镇道路和G214线、S308线道路安全畅通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警力,积极疏导交通和查处违章,及时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确保运输大通道的通畅、安全和有序。
(三)计划保障
建立灾后重建物资运输计划信息的衔接、沟通和报送机制。由省经委牵头会同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根据规划和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开展水泥、钢材、木材等重点物资、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建立物资10天运输计划和3天运输精确计划通报制度。由运输保障协调组建立人员、物资到发站情况动态信息预报制,为公路、铁路、民航部门及时合理调配运力,开展均衡运输和为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和组织物资装卸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四)客运保障
公路、铁路、民航部门要认真分析预测灾后重建工作对客运量的影响及变化规律,全力搞好运力调度。要改进服务方式,保障参建队伍和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交通部门要根据需要,打破常规,提高效率,以组织临时加班和包车运输方式增加运力,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同时,要加强与相邻省区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必要时请求运力援助。民航部门要主动向民航总局汇报,加快玉树机场的改造,提升运输保障能力,争取在客运高峰期和建设施工期增开玉树至西宁、西安的航班,力争尽快开通玉树至成都、格尔木的空中航线,最大程度地满足玉树重建工作高效便捷的运输需求,缓解公路旅客运输压力。铁路部门要在客运高峰期加开客运专列,在建设施工期及时增加运力,保障参建人员及时抵青和返乡。
(五)货运保障
交通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协调”的道路货运保障思路,全力抓好玉树灾后重建道路货物运输组织管理。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车辆。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动员省内外社会车辆参与重建物资运输,并制定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大型骨干运输企业与托运方开展运输总承包等形式的合同运输,保障运力需求。二是对大宗、重点建设材料的采用按照“省内供应、集中采购、援建单位自购相结合”的方式,均要求报送运输计划,实行集中统一运输,确保完成指令性货物运输任务。交通部门根据省经委等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援建单位提供的指令性运输或批量运输计划,充分发挥骨干专业运输企业的作用,统一组织调配车辆运输,统一审核和协调结算运费。三是做好运力储备。以驻军车辆和专业运输企业为主体,其它社会车辆为辅的方式保障运力储备,出现运力不足时,应及时协调周边省份给予支援。
民航部门要做好紧急物资、重要物资和鲜活物资的运输工作,必要时应调派货运飞机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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