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甬金高速(傅村互通)与金义东公路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甬金高速(傅村互通)与金义东公路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200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甬金高速(傅村互通)与金义东公路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0〕57号)及金华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甬金高速公路(傅村互通)与金义东公路连接线公路是金东区内两条重要干线公路甬金高速公路和金义东公路的连接线,同时也是沿线经济开发区的一条重要道路。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金华市、金东区公路网络布局,提升公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推进区域城市化进程是必要的。项目符合《金华市“十一五”公路交通建设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于甬金高速公路傅村互通,终于金义东公路下付皮村,路线全长约8.74公里,其中大桥长约460米/1座。
  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0.38亿元,其余部分由金东区财政出资解决。项目由金华市金东区交通局组织实施。
  四、招标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施工、监理及重要原材料、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其他
  该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优化与相交道路的交叉设计方案,做好对桥梁处水文、地质勘察,并完善安全设施设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