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衢州市浮石渡至大路章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浙发改函〔2010〕195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衢州市浮石渡至大路章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10〕97号)及衢州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浮石渡至大路章公路连接23省道、46省道、320国道,同时也是连接衢江新区、衢州市工业园区、衢州物流中心、衢州机场重要道路。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衢州市公路网结构,促进衢州城市的扩展,完善衢州市综合交通体系是必要的。项目符合衢州市“十一五”公路交通建设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衢州市衢江区浮石渡附近,与23省道市区段相接,向东经沙湾、周庄,跨乌溪江,然后经浙江仙鹤特种纸有限公司、缪家、跨上山溪,经安仁铺至终点大路章附近与衢州港区规划道路相接,主线全长约13.8公里,同步建设主线与320国道连接线0.8公里,项目总里程14.6公里。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并结合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5.1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给予补助外,其余资金由衢江区政府负责筹措。项目法人为衢江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其他
在可研阶段深化线位论证,优化与交叉路线的设计。据此开展土地预审、项目选址、环境保护等前期工作。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