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发改投资〔2010〕451号)
自治区团区委:
你委《关于请审批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青函[2010]15号)收悉,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区工程咨询中心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高我区青少年素质培养水平,加强青少年培养基础设施建设,为中国-东盟青少年学习交流、传播友谊提供平台支持,同意建设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一期工程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19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38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2000平方米,学员宿舍13800平方米,食堂23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体育运动场及供电、供水等配套设施。办公用房人均面积、装修标准请按照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标准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桂办发[2009]83号)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业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