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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桂发改投资〔2010〕445号)


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请予批复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初步设计的请示》(桂城投报[2010]49号)收悉。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广西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总建筑面积42374.04平方米。主要实施展示、科普、会议、业务办公等建筑物土建以及停车、道路等公用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办公用房人均面积、装修标准请按照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标准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桂办发[2009]83号)有关要求严格控制。

  二、主要技术指标。

  (一)建筑工程。同意本项目采用“L”型布置、半地下室和地上三层的建筑方案;同意抗震设防烈度6度、按7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结构形式采用框架-剪力墙,基础采用独立柱基和条基相结合,使用年限50年。

  (二)给排水工程。同意从五象大道引入一根主管DN200的市政给水管,采用“水箱+变频泵”和下行上给的供水方式;消防采用室外消火栓用水储存在地下消防水池内,由室外消火栓泵给室外消防环网DN200供水,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系统不分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

  (三)电气工程。本项目总用电负荷为4780kW,电源由市政电网不同区域变电站引接两路10kV独立电源进线,在地下室设置独立的10kV配电间,系统采用双电源进线,低压配电采用放射式和树干式相结合的接线方式。

  (四)暖通空工程。采用两套独立的系统,展厅、大堂、放映厅、中会议室等采用一套中央系统,其余小开间房间如办公室、接待室及小会议室等采用多联系统。中央系统的冷热源采用水冷冷水机组与风冷热泵机组,夏季制冷采用水冷冷水机组与风冷热泵机组联合供冷,冬季供暖采用风冷热泵机组制热。地下室的车库、设备用房、库房、厨房及餐厅、地上各层的卫生间及无可开启外窗的房间设机械通风系统,其余有外窗的房间均采用自然通风。

  三、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方案,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做到环保“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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