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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贵阳市贵州师大附中益友中学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贵阳市贵州师大附中益友中学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贵州师大附中益友中学:

  你校申请调整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2005年我局以筑价费[2005]21号文对你校的收费标准下发了暂行通知,几年来,你校在设备、设施上加大了投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参照教育成本测算情况,经研究,暂定收费标准如下:

  高中学费:5000.00元/生.学期;

  住宿费:300.00元/生.学期。

  以上收费标准于2010年秋季开学执行,不得跨学年收费,本标准适用于2010年秋季后入学的新生。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往届学生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你校接到本通知后,请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及年度审验制度,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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