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实施意见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险统筹层次,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意见》(皖政〔2009〕10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已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原则和目标

  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有利于建立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功能和使用效率,有利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和保值增值,有利于确保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目标: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参保缴费政策,统一缴费费率,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计算机应用软件,实现全市计算机系统联网操作,增强全市养老保险基金调剂保障功能。

  二、工作职责

  (一)政府职责。市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制定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县(市)政府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对县(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县(市)政府严格执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规范基金支出,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补助资金。

  (二)部门职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稽核、离退休人员资格审批、待遇计发及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设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会同其他部门编制和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各级地税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工作,参与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稽核,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办法,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安排财政补助并及时足额拨付,积极筹集资金,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参与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稽核。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社保资金的管理,确保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时入库,及时划转到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发放和管理的审计监督,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中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注销登记、变更登记基本情况按季度通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