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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2]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一)
〔  〕  号

  
     
  在       对  (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你认为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与你(们/单位)有利害关系,向本机关提交的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书收悉。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们/单位)做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你(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时间是从     年     月     日起至行政复议案件终结。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3]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二)
〔  〕  号

  
     
  在       对  (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我机关认为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与你(们/单位)有利害关系,你(们/单位)应做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你(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时间是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行政复议案件终结。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

  (被申请人全称)
                                  

[14]行政复议答复书
〔  〕  号

  被申请人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申请人)  对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你机关行政复议提出答复通知书(文号      )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被申请人答复书一式三份
  2.证据目录清单及相关证据
  3.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被申请人:(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5]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
〔  〕  号

     (接受转送机关)      
       (申请人)       对       (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对       (规范性文件名称)  的审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请予以审查处理,处理期间本机关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
  2.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3.规范性文件副本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16]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
〔  〕  号

(接受转送机关)      
       (申请人)       对       (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       (规范性文件名称)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七条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材料转去,请予以审查处理,处理期间本机关将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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