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人:
[3]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姓名) 职务 ]
代理人姓名: 性别 职业
住所 邮编
现委托 在 (委托事项)
中,作为我(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权限) 。
委托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现任 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址:
电话: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5]行政复议告知书
〔 〕 号
(申请人) :
你(们/单位)对 (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向 (有权管辖的行政复议机关) 提出(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6]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 〕 号
:
你(们/单位)不服 (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向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书收悉。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
[7]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书
〔 〕 号
(申请人) :
你(们/单位)对 (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 (如复议请求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等)
,需要补正以下材料: (应注明需补正的材料要求)
。
请于接到本通知书后 日内补正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构印章)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8]行政复议提出答复通知书
〔 〕 号
(被申请人) :
(申请人) 对你机关的 (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在提交证据材料时要进行分类编号并对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