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组建质量提升服务专家组。各市局及省局直属单位要根据省局总体要求,认真做好质量提升服务专家组组建工作。要根据不同企业的质量帮扶需求,精心挑选包括熟悉检测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以及法律法规等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专家组组长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较丰富的质量管理知识和经验,团队领导能力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的系统内人员担任。各市局可根据需要邀请省级和其他地区技术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专家加入专家组,系统内各相关技术机构应予大力支持和协作。各地区各单位组建专家组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家组组建数量分配表(详见附件3)规定数。请各市局、省局直属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技术专家组名单报省局科技处,经省局审核汇总后统一公布。
(二)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地产业现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摸排梳理企业的服务需求,明确质量帮扶的切入点,制定本地区(单位)质量帮扶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明确面向企业开放实验室的名称,明确入企服务的企业名单和专家组组成,明确帮扶方式、内容和工作进度,落实帮扶责任部门和人员,使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各市、县级单位的实施方案请于6月15日前报所在地市局,省局直属技术机构直接报送省局科技处。
(三)着力提高帮扶实效。各单位在开展质量帮扶活动中,要加强省市县三级技术机构上下联动,互相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省局直属技术机构单独组建的专家组入企服务,要与当地市局及时沟通,避免重复帮扶。各单位要结合“质量提升”活动要求,创新和改进帮扶方式,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着力提高帮扶的有效性。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区域内科创平台、科创中心、研发中心、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的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帮扶长效机制。质量帮扶活动作为质监系统技术机构服务企业的重要载体,要立足长效,坚持不懈。各单位要结合每年工作目标任务,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成有关制度,将优秀专家组队伍维护好。各市局要加强对本地区质量帮扶活动的指导和督查,注重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推进质量帮扶活动有序开展。省局建立质量帮扶情况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今年的质量帮扶工作,从7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各市局和省局直属单位向省局科技处报送帮扶情况统计表(表格附后),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质量提升服务专家组责任单位要建立专家服务企业活动的工作档案,做好入企服务活动记录。省局将适时对百个质量提升服务专家组入企帮扶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对帮扶工作成绩突出、服务企业效果明显的专家组予以表彰。各单位要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质量帮扶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进一步提升全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