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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12月底前完成)

  主要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使作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长效机制,发挥长效作用。着重抓好两项工作:

  1、制订完善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创新思维,创新载体,创新方法,把深化作风建设的各项任务纳入到各项日常工作之中,形成全方位开展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教育计划和培训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和教育的深化。建立健全办实事解难题的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对口联系、蹲点调研等机制,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效能提升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效能建设,倡导勤俭办事。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评议机制,坚持开门搞作风评议,拓宽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和群众的满意度。

  2、搞好总结考核。各单位(部门)都要认真搞好“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分析活动的成效、经验,把活动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到理性的高度,转化为深化作风建设的宝贵经验。整个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写出总结报告上报省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省局将“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并作为考察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统筹做好各项工作。领导干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机关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局组成由瞿素芬同志为组长,赵孟进同志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同时以机关党委、监察室为主并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分别组成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按照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2.搞好结合,务求实效。要把“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推进“质量强省”、加强“大质量、大监管、大平台”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的“质量提升年”活动、“检测工作整顿”结合起来,与当地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结合起来,在推进重点工作中转变作风,用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效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做到是什么问题就抓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尤其是对作风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明确解决的时限和责任部门,切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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