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浙质党委〔2010〕9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省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局党委决定,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以“提能增效、深化服务、规范行为、狠抓落实”为主题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巩固近年来加强作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局党委“十五”字方针,以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和“大质量、大监管、大平台”建设,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为浙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通过深化作风建设认识、强化治理突出问题、加强勤政廉政善政建设、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在全系统进一步营造谋事、干事、成事和抓落实、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党性修养有明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观念、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突出问题有明显改进。精神状态不够振奋,服务基层和企业不够到位,依法行政不够严格,技术机构收费和收入分配不够规范,行政效能不够高效,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等一批当前在一些单位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好地得到解决。
--服务效能有明显提升。机关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行动更加自觉,服务窗口、重点岗位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实现服务效能大提升。
--履职能力有明显提高。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尤其是在推进“质量强省”和“大质量、大监管、大平台”建设中有新的作为。
--自身形象有明显进步。党风政风行风明显转变,创新服务、科学监管有新的突破,地方党委和政府对质监部门的认可度、企业和群众对质监工作的满意度都有明显提高。
--体制机制建设有明显加强。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机制,通过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