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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下半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下半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株政办函〔201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公共企事业单位:
  《2010年下半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2010年下半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下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0年工作部署和《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公开常态化、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株洲和谐和跨越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完善工作,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结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界定公开内容、范围、对象、形式、时限等。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办理群众的申请事项; 确定专人负责,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受理机制,及时、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不断拓展公开领域,突出事权、财权、人权、收费权、罚款权、经济权或资金管理权、项目审批权、证照办理权、资格审查权等重点方面公开,增强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做好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放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情况的公开。进一步抓好《规定》配套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42项具体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听证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切实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促增长调结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不断增强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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