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食药监电[2010]4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机关党委、驻局监察室:
受弱冷空气和低涡降雨系统影响,我区出现今年入汛以来最强降雨天气过程,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确保灾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和本系统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0〕72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雨安全防范工作。强降雨引起的洪涝灾害,往往使房屋受淹,食品药品被洪水浸泡,饮用水和餐饮加工场所被污染,造成财产损失,易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灾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积极投入到当地抗洪抢险工作中,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强化应急处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灾区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本单位人员、物资设备安全。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各单位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洪区学校食堂、餐饮店、旅游风景餐饮点等。对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要严加监控,防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病死牲畜或者被洪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再加工上餐桌。对重大食品中毒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三、加强药械的市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洪涝灾区的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将农村地区药店、诊所、旅游风景区作为检查的重点,加强对药械的抽查检验,严禁被洪水污染、变质的药械上市流通和使用,严查借洪灾之机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全力开展抢险自救。灾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关注财产安全,紧急转移人员,搬运可以转移的财产,避免出现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洪水退后,要组织清理洪灾所遗留下的垃圾淤泥,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投入到当地的抗洪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