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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若干意见


  五、鼓励并组织企业走出去,考察外省先进企业和东盟各国药械进出口管理。组织我区医药企业到外省的先进企业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提高管理水平,力拓发展机遇;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的有利机遇,组织我区优势医药企业到东盟各国进行考察,了解当地的社会、经济、政策、法律和市场等环境,鼓励他们利用产品的优势开拓东盟自由贸易区业务,促进我区医药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六、鼓励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外企入桂,主动协调、排忧解难。随着东部地区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成本明显上升,产业转移速度加快,以及国家扩大内需促增长、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等政策将带动新一轮投资热潮,要积极配合各地政府的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区医药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步伐,开展海外研发机构及具有技术产品优势的创新型企业的并购活动,促进国外区外强势企业落户广西。积极稳妥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建设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在对新开办、改扩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审批、筹建过程中将工作的重心前移,给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上的指导,让企业少走弯路。

  七、促进壮药瑶药发展。组织开展对壮药瑶药的系统研究,进一步建立、完善壮药瑶药质量标准,推进壮药瑶药标准化体系的建设,逐步建立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和相对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切实促进广西壮药瑶药的健康发展。

  八、关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医药企业遇到的新情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做出的重大决策,同时也是医药产业利益格局一次重新分配。我们既要高度重视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也要及时为我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政策引导和服务工作,提高他们对有关基本药物管理的新法规、新政策的掌握和理解,充分评估和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对药品生产经营以及药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使我区医药企业在竞争中取得优势。

  九、对出口药械检验、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开辟出口药械检验、审批绿色通道,给予药品医疗器械出口生产企业提供快速审批出口证明,加快出口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速度,为促进我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出口业务营造优良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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