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军人现役军人乘车实行优待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残疾军人、现役军人乘车优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各路公交汽车,乘坐长途客运享受常规票价50%的优待;凭军官证、士兵证乘坐市内各路公交车享受常规票价50%的优待,优先购票乘坐长途客车。
二、乘车优待只限残疾军人、现役军人本人。
三、残疾军人、现役军人乘车时应主动亮证,接受查验,并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