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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增加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增加环境与资源法
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桂律协〔2010〕12号)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经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申请,广西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办公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增加吴海等四名律师为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将新增委员名单公布如下:
桂盟律师事务所 吴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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