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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0〕1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事业单位:
  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落实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措施。近日,阿拉善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报道了很多群众反映的问题,但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一些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工作衔接不顺畅、解决力度不够,伤害了居民群众的感情,损坏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此,盟行署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服务基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为了更好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依法及时有效解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做好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做好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民生,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明确重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要真正把政府网站、电视台、报社、电台等媒体关注民生问题作为政府联系群众、为民兴利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听民声、解民忧、聚民心的作用,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安排专人负责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定时收看阿拉善电视台播放的民生热线等栏目,关注媒体的相关报道。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刊载播发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登记,认真梳理分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找准群众反映问题的实质,认真加以解决。要紧紧围绕庆祝建盟30周年,重点在城乡就业、居民增收、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实招、想办法,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明确责任,限时办结,加大落实办理力度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遵循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领导牵头”的要求,加大落实办理力度,明确办理时限,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对于情况清楚、政策明确、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办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工作量较大、当即不能办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尽快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群众要求合理、情况真实、短时间解决有困难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速办理,力争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群众反映的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牵头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办理,力争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群众反映的需要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订工作方案,排出时间表,每月报进度,认真负责办理;对于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要问题,由行署、旗区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或客观原因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征得群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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