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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2010年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成果,完善政治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政治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保证我区律师发展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将政治学习与律师业务学习、执业活动相结合,取得切实效果。(党组办、培训部)
  三、加强行业管理创新,促进律师行业规范发展
  (一)加大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信息化发展力度。引导各市律师协会、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使用新广西律师网暨律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信息化、高效率发展。(秘书处各部门)
  (二)加大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加大推广全区律师事务所使用管理软件的力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会员部、业务部、相关委员会)
  (三)不断完善协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及工作机构的设置,促进协会运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广西律师协会会员登记管理办法》,规范会员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广西律师协会重大案件处理办法》(暂名),筹建“广西律师协会重大案件工作委员会”(暂名)。制定《广西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履职考核办法》,规范专业委员会考核事宜,提高委员会工作效能。制定《广西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促进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发展。制定《广西律师协会公章管理办法》、《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规范协会机构日常运作。制定《广西律师协会档案管理办法》等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档案移交、装订、管理流程,健全广西律师协会档案管理机制。(秘书处有关部门、委员会)
  (四)学习其他行业协会管理经验。争取与北京律师协会等先进省份律师协会建立沟通交流与合作关系,学习先进行业管理方式方法,争取先进律师协会对广西的对口支援。争取与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建筑业协会、房地产协会等协会联系合作,横向学习其他行业管理方式方法。(办公室,秘书处有关部门)
  (五)进一步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通过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西律师的桥梁与纽带。坚持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参加律师协会重大会议及活动的做法。坚持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与自治区司法厅律管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律协律管日常重大工作的沟通、联系、会商制度。完善广西律师协会与各市律师协会的工作联系、合作、扶持机制,建立各市律师协会向广西律师协会报备相关工作的制度。(办公室,有关部门)
  四、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发挥律师协会“律师之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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