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为内容的“四项教育”和以严格规范律师和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内容的“三个规范”教育活动。通过“四项教育、三个规范”,着重解决我省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素质不够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缺失、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警示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督导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建章立制为主。
三、方法步骤
警示教育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学习讨论、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5日至6月15日)。
集中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省司法厅于5月8日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做出部署,各地应按照省厅的要求尽快动员部署。要在本地区律师行业通报李庄案件情况,披露事实真相,剖析李庄案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及其给律师队伍造成的损害,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李庄案件教训,端正律师执业思想,依法规范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第二阶段,学习讨论(6月15日至8月30日)。
一是按照要求的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
宪法、法律,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
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认真学习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律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坚定性。二是查摆问题。学习讨论阶段要做到“四个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政策理论学习与规范本所、个人执业行为相结合、查摆问题与剖析思想根源相结合、讨论李庄案件危害与律师提高执业修养相结合。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律师事务所要按照要求的学习讨论内容,重点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讨论内容。学习讨论中切忌就事论事,要深入讨论李庄案件发生的思想根源,充分认识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紧紧围绕 “四个如何”,即:“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如何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如何在执业活动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如何在执业活动中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认真展开学习讨论。在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各地统一开展“六个一”活动:召开一次动员会、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每名律师必须做好一篇3000字的读书笔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心得、召开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