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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南宁市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次电力价格大检查,主要检查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的执行情况。

  (一)优惠电价与差别电价

  1、地方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超越管理权限,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行为;

  2、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超出国家对特定用户优惠电价政策规定,扩大范围或降低标准实行电价优惠的行为;未经批准以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双边交易等名义变相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实行优惠电价行为;

  3、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电网企业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的行为;

  4、其它越权实施优惠电价和差别电价的行为。

  (二)上网电价

  1、电网企业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上网电价标准,压低发电单位(企业)上网电价的行为,以及私下与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上网电价的发电单位(企业)商定结算价格的行为。

  2、电网企业采取减少结算上网电量、推迟结算时间、多扣线路网损等手段变相压低上网电价的行为;

  3、国家明令取消超发电量电价政策后,电网企业仍继续执行该政策,对超发电量压低上网电价的行为;

  4、其他上网电价方面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的组织形式

  此次电力价格大检查,由南宁市物价局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检查采取下查一级、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开展督查

  领导小组由物价局、工信委、监察局、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同时也是督察组成员; 督察组负责对各县区相关单位的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深入了解检查工作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总整理上报上自治区督查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张 谦 南宁市物价局副局长

  副组长:覃建健 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副局长

  李朝晖 南宁市工信委经济运行科科长

  黄泽传 南宁市监察局综合室副主任

  赵福山 南宁市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成 员: 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综合科全体人员

  (二)组成两个检查组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组的组织实施,由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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