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冀建办城〔2010〕2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承德、衡水市水务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强化我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交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部署2010年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执法)局主管局长,主管科(处)室负责同志;承德、衡水市水务局主管局长,主管科(处)室负责同志;城市排水、环卫管理处处长;市区污水、垃圾处理企业领导。
各扩权县(市)相关局主管局长、主管科室负责同志,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企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