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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实行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附件2:
  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实行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标 准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收费

按省物价局、原省计委浙价房〔1999〕411号文件、原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2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3

测绘工程收费

按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定线放样测绘费、房产测绘费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2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4

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7〕14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5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建设厅浙价服〔2007〕126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6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收费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3〕77号、浙价服〔2003〕90号、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520号文件、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7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8

专业气象服务收费

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8〕26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9

环境影响咨询收费

按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10

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

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1〕34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11

资产评估收费

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12

土地事务代理服务收费

按省物价局浙价服〔2006〕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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