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目标
用两年多时间实现太阳能光热利用、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折算面积不低于350万平方米,年替代常规能源量达到3.45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8.6万吨。至2010年底,落实实际应用面积达60%以上,至2011年全面落实并完成。
--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320万平方米(折算面积160万平方米)。
--推广土壤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130万平方米。
--推广浅表水源、江水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60万平方米。
--开展既有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能改造试点。
--培育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点技术支撑与服务单位,建设20个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重点示范工程。
--完成一批建筑一体化采暖空调、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成果。
--做好我市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规划的编制,配套完成相关政策法规、管理规定、技术标准,形成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管理体系。
四、具体任务
(一)项目组织
1、项目实施重点地区
(1)河西新城、仙林大学城、江宁区、雨花台区、浦口区等地区是南京市近期开发建设的重点城区,具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有利条件。重点要在这些地区落实地源热泵、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项目。我市重点区域应用任务分配如下:
地 区
| 太阳能光热
建筑应用面积
| 浅层地源热泵
建筑应用面积
| 地表水源热泵
建筑应用面积
| 合计
|
河西新城
(含江心洲)
| 50
| 25
| 35
| 110
|
江宁区
| 60
| 30
| 5
| 95
|
浦口区
| 60
| 20
| 5
| 85
|
雨花台区
| 45
| 20
| 5
| 70
|
仙林大学城
| 45
| 10
| 5
| 60
|
其他地区
| 60
| 25
| 5
| 90
|
合 计
| 320(折算面积160)
| 130
| 60
| 510(折算面积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