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配齐配强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公安派出所要配齐配强专兼职消防民警。2011年,一级公安派出所要配齐专职消防民警;2012年,二级公安派出所要配齐专职消防民警。二是要完善消防文职雇员聘用、管理和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逐步拓宽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范围。2010年,50%以上的消防文职雇员取得三级公安消防岗位资格证书;2011年,80%以上的消防文职雇员取得三级公安消防岗位资格证书;2012年,所有消防文职雇员取得三级公安消防岗位资格证书。三是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四是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一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在《金陵晚报》、南京电视台《石城119》等媒体栏目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二是全面落实《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2012年前,在全市60%以上的高校开设“公共消防安全”课程,在30%以上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开设“消防安全”兴趣课程;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三是从2010年起建设和拓展南京消防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四是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积极争取将消防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各地科技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内容。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一是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三是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四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