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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成立以区领导任组长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重点是帮助区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管理办法,做好政策宣传和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帮助协调全市性有关业务关系。区财政部门作为负责推进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部门,要尽快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汇报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各区制定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方案、管理办法以及代理银行选择情况应及时向市财政部门备案。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涉及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各个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注重改革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妥善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与衔接
  改革实施过程中,既要按规范化要求尽快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又要妥善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与衔接。

  (一)坚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性资金账户改革为零余额账户,实行先支付后清算,不得将资金实拨到会计核算中心账户沉淀。

  (二)具备条件的区可加快从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尚不具备条件的区可采取适当的过渡性措施,做好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衔接,尤其要注重机构及职能的分离。

  三、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手段

  建立公务卡制度,有利于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和加强监控管理,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措施。各区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要积极研究并建立公务卡制度,具体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财政资金在公务消费前应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不得脱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二是实行公务卡要有利于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不能削弱监控管理;三是公务卡的使用要方便操作,提高效率,减少预算单位工作量。

  四、加强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增强国库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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