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进行评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宁政办发〔2010〕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评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9〕208号)和今年全市政治建设目标任务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以及强化政策执行的有效性,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进行评估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进行评估的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政策决策体系、构建科学决策机制,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今年将继续对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城建管理和民生改善等方面重大政策进行系统评估。
一、重点内容
今年拟对以下四项政策开展评估:
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决策(《南京市城市环境综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宁委发〔2010〕2号;评估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9〕9号;评估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关于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宁委发〔2008〕39号;《关于完善国家级开发园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宁政发〔2009〕76号;评估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委员会)
4、教育政策(《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09〕109号;评估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二、组织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由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工作。为提高评估过程的科学性,确保评估结论的客观性,本次评估工作主要为各相关政策牵头部门开展自评。评估过程中,各相关政策牵头部门必须按照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引入专家点评、民意测评等多种评估手段,并鼓励招选专业的研究机构或非政府政策评估组织共同开展评估,注重政策的实效评估。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7月31日,各牵头部门根据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方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政策、展开自评,形成综合评定的初步结论,并送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政策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