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完善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定期研究工作、上报信息、统计数据,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市、区(县)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和职能,实现机构、人员、制度、经费“四落实”。
15、建立重大项目和展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在全市重大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过程中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防止在重大项目投资、企业合资、企业购并、技术引进等经济活动中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和知识产权滥用行为,防范投资决策失误和无形资产流失,提升南京的国内和国际形象。建立全市各类展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加强对参展方展品和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现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16、建立产业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发挥产业行业协会作用,重点加强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建立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
(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营造经济建设与发展良好环境
17、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建立协助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技术专家库,为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等提供参考。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推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机制,提高审判和执行能力。
18、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加大海关执法力度,有效运用海关知识产权备案、执法系统和风险管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边境执法,不断提高对进出境侵权商品的查获率,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促进对外贸易中自主知识产权健康发展,提高出口品牌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19、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出台《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市、区(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为基础,形成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市、区(县)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南京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维权中心、南京服务外包知识产权投诉中心等机构作用,为知识产权权益人维权和纠纷处理提供有效服务。适时建立南京知识产权仲裁机构,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效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支持和指导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0、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以新街口商圈、湖南路商圈、珠江路电子一条街、太平南路珠宝一条街、大明路汽配一条街等商贸流通区域知识产权管理,进一步推进商贸企业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强化商贸区知识产权保护。